一般公告 | 2024-08-30

【合併公告】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合併
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合併公告

一、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於11359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案,合併後以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為存續基金會、財團法人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為消滅基金會。

二、經衛生福利部113712日衛授家字第1130011072號函及教育部113816日臺教社()字第1130074965號函,許可合併。

三、依據財團法人法第35條規定,自收受許可變更登記文件後10日內造具並公告合併後之財務報表及財產目錄;並按教育部113816日臺教社()字第1130074965號函說明,依財團法人合併辦法相關規定,自收受許可變更登記文件後45日,向主事務所所在地法院聲請登記,並應自法院發給登記證書後15日內,將證書影本送教育部備查。本案收受許可變更登記文件為113820日。

四、檢附合併後之財務報表及財產目錄

五、公告日期:113830日。